天政[2003]47号
天成乡人民政府
关于吴应明同志聘用任职的
通 知
经研究:
聘任吴应明同志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。
2003年12月25日
主题词:人事 聘任 吴应明 通知
主送:各村双委、各办公室、乡属各单位。
抄送:市司法局
天成乡党政办公室 2003年12月25日印发